為什麼台灣人學不好英文:我們太重視文法!(Part 2)

如何學文法?學哪些?

學英文,文法還是很重要。那要如何學?有三個態度,跟大家分享!

一、不要學太多,懂一些基本的英文文法與句法規則即可。

那些文法呢?

A.英文的字序:
英文大都靠單字的排列字序來決定語意的,也就是:主詞+動詞+受詞+副詞。這種典型的句法結構。

B.動詞的用法:
英文的句子以動詞為靈魂,英文一句話只有一個動詞,如果必須表達兩個以上的動作,另一個動詞就會用不同方式表達(如V-ing, V-ed, to V).。如He ate the whole pie, washing it down with a great gulp of wine. (注意 兩個動作 ate, washing)。
台灣人常常受到中文應想,使用兩個以上的動詞,造成語法上的錯誤,如 There are five men and four women buy the food at the night market. (有五個男人四個女人在夜市買食物)。
此外,掌握動詞的用法非常重要。很多人搞不清楚hear, listen to的不同用法,對於很精確的動作也缺乏適當的動詞表達,如不同的說話動作: murmur, whisper, growl, roar, cry, shout等如何使用,才是練好英文的重點。

C.英文的時態很重要:
中文透過時間副詞(如昨天或上禮拜)來表示時態,但是英文使用動詞變化(動詞過去式、完成式)或助動詞(如 would, didn’t)等來表示,因此這些對英文語意表達很重要。

D.子句的使用:
英文的句子構成跟中文不大一樣,有些主要的句子結構跟附屬的句子結構,對於所謂副詞子句、形容詞子句、名詞子句等也必須搞清楚。

E. 其他與中文不同的英文表達句法:
如比較、強調用法等。這些都是必須掌握的文法。

大概先掌握以上這些文法與句法結構,就可以開始進入練習語言的階段,別學太多!

二、不是先有文法規則,要先看英文!

很多人重視文法規則,卻忽略了語言本身。學英文,最好是先看很多句子或閱讀文章,然後才發現規則就在那!有一次,我問一個小學生:你怎麼知道 “I am home” 的動詞要用am 而不是 are。他很天真地告訴我:他到現在為止都是看到 “I am”,沒有看過 “I are” 的句子。可見他的文法來自於大量閱讀語言本身,而獲得了正確的文法規則,而非背規則,然後再去看英文。

所以,我們現在學文法(如果還是想學文法),最好的方法是先看一些文章或是正確的句子,這樣就可以自己去推敲文法規則。比如說,我要讓大家學會現在完成式,我就先給你們很多現在完成式的句子,這樣大家發現表示 “從過去到現在為止的動作” 都是用 have + V-ed. ,這樣就把這個文法學會了。要先語言後規則,不是先學文法規則!

三、學“用得到的文法”!

我們現在學文法,除了先背規則外,還將英文這個語言的所有規則都教完。台灣高中生的文法知識可以比得上美國英語教學碩士的水準。真的不知道學那麼多規則要做什麼?我們從小學到高中,如果你不想當英語老師、英文學者或作家,所學的文法規則大約有七成以上,這一輩子都用不到。

我常常告訴英文老師,可以先不要教 “與過去相反的假設法”(If S + had pp.. S would have +pp)。因為過去大學考試沒有考過,而且在國際溝通場合中,也幾乎沒有人用。但是很多老師不放心,擔心萬一考試考出來怎麼辦?還是花了很多時間解釋,我真的很懷疑,到底有多少人學會了、以後也會用得到?

教太多文法,常常是我們英文老師的天職;而被太多文法規則壓得抬不起頭來,則是我們英語學習者英文不好的一個主因。文法慢慢來,學用得到的!要用再學,別急著從國中、高中一次學完所有文法!

打破文法的魔咒,才是學好英文的第一步!

文/陳超明